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试行)》已经2010年9月25日市四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
进程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户籍制度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推动九江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结合江西省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城乡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人才向城镇集聚,努力实现城镇建设规模与人口规模相适应,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的关系。通过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管理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城乡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遵循规律,有序推进。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和人口流动规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向城镇集聚的政策环境。
(三)因地制宜,创新管理。立足于增加中心城区和中小城镇人口规模,结合九江实际创新人口管理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不断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