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1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四日

  赣州市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

  根据江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也对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工作作出了部署,全市上下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廉政,自觉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放到工作全局来思考、谋划和部署。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局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各项工作,下大力气解决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治不愈难点问题、矛盾突出的棘手问题,切实抓好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市、县两级“小金库”治理日常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工作,重点要抓好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落实好“五查五看”工作,即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查自查自纠覆盖情况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查重点检查覆盖情况和重点检查深入情况,看重点检查是否到位;查严格执法执纪情况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防止私设“小金库”行为死灰复燃,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是各级治理办要对去年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抓紧进行整改,切实做到自查自纠;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统一审理标准,依法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继续认真做好举报的登记、查处、保密和反馈工作。已查完的,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尚未查完的,要安排人员进行核查;省、市治理办转下来的要查处的,要及时将查处情况上报市治理办。涉及奖励的,要按照《“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根据中央要求,今年市里将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有关单位进一步开展检查,重点开展对垂直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垂直管理的部门在全系统深入做好“回头看”,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开展对“零申报”和“零问题”县(市、区)和部门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而出现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