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5%,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5.6%(控制在28580吨),SO2(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09年持平,控制在24610吨。以确保实现全市“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3%、COD排放量下降8%、SO2排放量下降4%的节能减排目标(2010年县(市)区节能减排目标见附表)。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1.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10年全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新增3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其中,淘汰钢铁落后产能20万吨,为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的公称容量75m3的炼铁高炉,三季度前关停。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5万吨,为密山市林源煤气有限公司的RG91型3座焦炉,2009年4月已关停。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8万吨,分别为鸡西市城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拆除1#干法中空窑生产线,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2万吨,2008年1月份已关停。鸡西宏展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万吨,2009年3月停产拆除∮2.4×52M中空窑生产线一条。同时组织开展好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市工信委、发改委、人保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市、县(市)区两级投资主管部门2010年一律不再受理“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严格控制“两高”产品出口(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积极争取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按市政府要求的期限,鸡冠区污水处理厂要满负荷稳定运行,虎林市污水处理厂要在7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使用。加快推进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16个节能减排在建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稳步发展替代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全市风能、生物质能、沼气以及太阳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大力实施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及燃煤锅炉实施生物质能改造。着力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等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秸秆气化、固化、煤层气发电、垃圾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农委、工信委、商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