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北方汽车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10〕118号)
郑州市北方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收费标准重新备案的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校培训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一、汽车修理工(5个月):5800元/人;
二、汽车修理工(3个月):6800元/人;
三、汽车钣金工(1个月):3000元/人;
四、汽车涂装工(1个月):32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