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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科委机关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共青团重庆市科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主要内容
  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紧密结合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在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支部)、青年示范群体,争当优秀共青团员、青年榜样活动。
  (一)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基本要求
  出色完成团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好”:1.班子建设好。学习型班子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团内民主选举程序;团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围绕中心创造性地开展活动。2.团员队伍好。学习型团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团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团员先进性意识强,青年先锋作用突出。3.工作机制好。团内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4.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青年,团的建设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服务青年有实招,带领青年干实事,建功中心工作出实效。5.群众反映好。基层团组织在青年中有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团员在青年中有良好形象。
  (二)青年示范群体的基本要求
  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青年示范岗、青少年维权岗等青年示范群体的基本要求是:1.青年群体的成员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甘于奉献。2.青年群体组织健全,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活动丰富,成绩显著,创造的经济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地本单位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社会评价良好。3.在具体的青年工作中,立足实际,行动积极,在服务中心、服务青年、组织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
  模范履行团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结合自身实际,确立学习目标,刻苦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创新进取,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3.带头服务青年。保持团员先进性,熟悉青年状况,主动联系关心普通青年,热心帮助青年进步。4.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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