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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徐州市教育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的学校“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学校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校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2012年,一般单位学校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
  四、实施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
  各地各校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精心部署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完成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逐级签订,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四个责任”、提高“四个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每月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建立火灾隐患台帐;二是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知识专题学习,确保每名师生受到一次教育;三是组织开展一次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四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其扑救火灾的能力;五是组织一次火灾自防自救逃生技能的演练;六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的全面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年底,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大力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维护单位稳定、保障师生安全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人员,层层发动部署,认真谋划三年建设规划,切实采取措施循序推进“防火墙”工程实施,为“平安校园”建设构筑坚实消防安全屏障。
  (二)培树典型,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典型,大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程。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专刊等宣传条件,开展“防火墙”工程主题宣传,加大学校、幼儿园“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防火墙”工程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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