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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及防疫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专标佩戴。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组织乡镇防疫人员做好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工作,能繁母猪在右耳中部加施专用耳标,应确保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并对辖区内能繁母猪按照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人保财险各级分支机构协助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同开展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工作,务必确保“标猪相符”。
  5.填写档案登记单。双方开展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工作时,要在《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上做好防疫码、畜龄、养殖地点、畜主姓名/场名、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防疫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的记录。对因损坏、丢失等各种原因未能实现成功佩戴的耳标,要在登记单“备注”栏标明原因。损坏的专标要妥善保管,及时上交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交到人保财险县级支公司。
  (二)形成能繁母猪专用档案
  1.档案登记单回收。戴标工作完成后,由乡镇兽医站汇总《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并详细记录每位防疫人员的专标佩戴数、补戴数、损坏数、丢失数、个人库存数、记录日期,存档后交一份至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
  2.档案登记单交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进行审核,并登记造册,汇总相关数据(登记单页数、佩戴专标数、补戴数、损坏专标数、丢失专标数、库存数),登录溯源业务应用系统填写并打印《能繁母猪专用档案交接单》,以县为单位移交至人保财险县级支公司。
  3.专用档案信息录入。人保财险县级支公司对《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中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录入到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管理系统中。
  4.专用档案数据核准。县级人保财险公司数据录入员完成登记单录入并上传后,档案系统自动对实际录入数据与交接单记载数据(登记单页数、佩戴专标数、补戴数、损坏专标数、丢失专标数、库存数)进行统计核对,核对结果不一致或发现明显错误的,要及时沟通,查明原因,补齐数据。
  (三)交互专用档案信息。档案系统以省为单位对能繁母猪专用档案数据进行归纳整理,提交至人保财险总公司的农保通智能管理平台。农保通以村为单位形成能繁母猪信息投保清单,下发至人保财险县级支公司。人保财险县级支公司按照能繁母猪信息投保清单对佩戴专用耳标的能繁母猪进行承保,做到“耳标号、保险标的和保险凭证”三者一一对应。
  (四)开展查勘防疫合作。对于死亡的能繁母猪,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协助人保财险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判断死亡原因,出具因病死亡鉴定报告,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指导畜主对死亡能繁母猪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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