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第二批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以及《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10年深圳市第二批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认定工作。请有关企业在2010年11月10日前按要求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8、9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材料清单请参见我委网站www.szsitic.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略)
  2. 《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包含提交材料清单)(略)
  3. 《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申请表》(提供word文件下载)
  4. 《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略)
  5.《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略)
  6.《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 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略)
  附件:
  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申请表
编码:       
 
研发中心名称 
 |   | 
设立批准机关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研发中心 
设立日期 
 | 年 月 日 
 | 
研发中心性质 
 | □ 独立法人   □ 分公司   □ 内设部门 
 | 
联  系  人 
 |   
 | 电话及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经营范围 
 |   | 
研发领域 
(可多选) 
 | □电子 □生物医药 □新能源 □新材料 □环保 □汽车 □化工□农业 □软件开发 □专用设备 □轻工 □其他        
 | 
投资总额/研发总投入(万美元) 
 |   
 | 专职研究与试验 
发展人员人数 
 |   | 
研发经费年支出额 
(万元) 
 |      万元人民币; 其中,现金与实物投入的比例:   % 
 | 已缴税金(元) 
 |   | 
累计采购设备原值 
(万元) 
 | 进口设备 
 |   | 
采购国产设备 
 |   | 
总计 
 |   | 
本申报企业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盖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