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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
(达市府函〔2010〕205号)


达县、大竹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改办投资〔2009〕3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14号)精神,改善原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职工的住房条件,结合达州实际,现就推进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推进达竹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一是要将棚户区改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二是要积极推进市场化原则,鼓励以房地产开发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支持企业采取职工集资合作或经济适用住房方式加大改造力度,加大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要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使改造后区域内设施相对配套,居民的生活环境明显完善;四是要坚持政府领导、企业组织、职工自愿、加强协调、把握节奏、稳妥推进;五是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立足于改善煤矿职工的居住环境;六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用地、资金、拆迁、招投标和城市建设管理的规定,依法运作,公开公正,保护相关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二、目标和任务

  用三年的时间(2010年-2012年)完成国家下达达竹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新建7处(其中,异地新建1处,就地新建6处)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29.5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7.68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9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安置达竹矿区煤矿棚户区居民4578户,14653人。同时配套建设安置小区与市政公共设施连接的给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幼儿园、卫生所、门诊部及相关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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