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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关。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等制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加大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力度,强化食用植物油、麻辣素食、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取缔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经委)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流通环节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无照销售废弃食用油脂违法行为;按照“六有四管三挂钩一指导”的模式,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对食品经营场所人员管理、制度要求、设施要求等关键项目严格核查,了解和掌握每一食品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进一步完善食品流通许可的办证程序,将办证条件和日常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对不同食品经营特点做好行政指导,帮助不同经营主体建立与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相配套的管理制度,签订适用于不同主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食品经营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严格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对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禽畜及其制品、食用油等行为的监督。加强对食用油及餐厨垃圾的管理,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一次性餐具等行为,特别是严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使用废弃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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