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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认真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等级评价、分类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逐步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食粮局、市水产局、市检验检疫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统筹安排监管力量,政府财政部门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工作落实。

  (二)加大案件查处,落实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各环节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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