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开评议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级纠风部门将组织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邀请参评站的主管部门和县、乡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组织评议代表对参评站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参评站负责人面对面向评议代表公开述职述廉。评议代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基层站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质询。对评议代表现场提出的意见,基层站负责人原则上现场予以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应限时书面回复。对评议代表指出的问题,基层站要限期整改。面对面评议的资料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保存。
4.落实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参评站要以创建为契机,将评议和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民主评议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市纠风办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纠风办组织人员对参评站进行测评。市、县纠风办将组织由评议代表、媒体记者、参评站主管部门代表等组成的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检查。省住建厅、市建委也将适时组织进行检查。
6.综合考核和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根据参评站自评、主管部门考评和推荐,纠风办审核把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1月15日将群众满意的基层站候选名单及材料报送至省住建厅。由省政府纠风办对候选基层站进行审定,并对最终确定的“群众满意的基层站”进行表彰。
五、评议结果及运用
评议结果分群众满意的基层站和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两种,并计入当地住建局行业政风行风评议的综合成绩。
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基层站所,当地住建局要将评议结果作为站所主要负责人评奖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率低、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当地住建局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排名靠后的,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站所,要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创建组织,认真抓好自评检查、考评、上报等环节,对推荐上报结果负责。通过评选要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努力推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