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到实处
33. 强化综合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配备必需的监管人员和技术装备。建立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各级政府安委会每季度通报一次事故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情况,情况通报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的重要依据。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每季度报告工作制度。建立综合监管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业性会议,研究分析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4.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做到“五个一律”: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一律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将执法监察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一旦发生事故,在依法追究企业责任的同时,依法依纪严查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不作为行为。
35.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11年上半年前全部完成市、县联网,2011年年底前建立起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市级重点加强三个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以企业为依托,政府适当补助,完善装备、物资,提高人员素质。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HJ*8/9〗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36.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坚持评选表彰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乡)、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认真总结基层企业推进本质安全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