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有利于提高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应对效率。要加强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行政村村委会主任为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要清楚全村的危险户所在。村级组织要在气象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并清楚标明转移路线。今年通过抓试点县工作,努力推进预案到村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要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每个市、州至少要有一个县开展社区(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各级政府要针对气象灾害具有突然发生、影响面广的特点,建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村入户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网络。要加强乡镇、村组高音预警广播、电子显示屏等传播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载体建设,确保在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及时通知到每户居民。各市、州要加大组织协调社会多部门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预警信息发布手段的力度,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高音预警广播、电子显示屏的建设,使农村气象信息覆盖面有明显提升。
(五)加强农村防雷安全工作。雷电灾害是农村危害最严重的气象灾害之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防雷宣传,增强农民的防雷意识,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防雷安全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做好雷电监测预警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以及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息;同时做好农村防雷安全技术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对农户新建建筑自愿安装防雷装置的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创造条件开展防雷安全示范村建设工作,努力减少农村因雷电引发的伤亡事故。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主体。气象工作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和发展农村气象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气象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是公共服务产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建设及运行保障经费的投入,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地抓好基层气象组织体系建设。要通过政策引导、机制激励,形成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农村公共气象服务建设的合力。各级气象、农业、水利、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公安、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推动农业农村气象信息、资源和成果共享,建立多部门合作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