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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鲁教基函[2010]30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0]20号)和省委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主要组成部分。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全民族抗战的历史功绩,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历史意义和抗战精神;深入宣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屈辱中奋起、为救亡图存进行的英勇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艰辛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的坚定信念,适时适度举办系列纪念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牢固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积极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各地要把此次纪念活动和弘扬与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结合起来,作为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二、深入扎实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蕴含丰富的教育资源,举办纪念活动为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契机。要以抗日战争史为重点,运用翔实史料,广泛进行中国近现代史教育;要突出爱国主义主题,高扬爱国主义旗帜,鼓舞和激励亿万中华儿女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而团结奋斗;要把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纪念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纪念活动既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又要务实节俭、讲求实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组织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参观抗日战争纪念馆和纪念设施,祭扫抗日烈士墓、走访慰问抗日老战士等活动,结合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开展读书征文、诵读演讲、歌咏比赛、主题班队会等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抗日战争时期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地市,可在历史事件发生纪念日前后,组织多种形式、适当规模的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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