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建城区41校拆迁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0]218号)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及市规划局有关文件批准,决定于今年扩建城区41校,现将有关拆迁、征地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征地范围:东邻工农路;南邻规划商业用地;西邻现状住宅;北邻向阳街。
二、拆迁期限:具体拆迁时间由城区拆迁总指挥部确定,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由其所属单位、个人自行拆除,并在城区拆迁总指挥部确定的拆迁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三、拆迁、征地工作由城区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单位为城区教育局。
四、拆迁、征地范围内所有临时建筑、违法建筑,市属企业单位的有证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五、至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不得再进行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交易、产权变更和改变用途,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