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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盐政发〔2010〕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盐城市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盐城市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客观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进一步提高经济管理和决策水平,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要求。对优化全市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就业和消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服务业统计是反映和引领服务业科学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和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质量,有利于预警和监测服务业各行业发展进程,有利于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升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水平,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服务业统计工作负总责,全面协调本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把服务业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进一步充实统计人员力量,确保与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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