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构筑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内容,定期对所属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校内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等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所属学校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二)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学校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教职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资金,限期消除。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各学校应当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教职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学校教职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学生疏散的程序。各学校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教育常态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学校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教职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三)扎实推进“两个活动”开展。
  1.开展“六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规定消防宣传时间、规定消防宣传内容”和“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工作与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结合起来,落实课时和师资力量,将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与各项评选创优挂钩,督促所属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的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室)、食堂、实验楼(室)等应有灭火疏散预案及防火、逃生注意事项的提示,管理人员在巡查时提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