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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省国资委企业来文限时办结的规定》、《山西省国资委服务承诺制》、《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省国资委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行政效能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服务型机关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接受社会各界对国资工作的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外宣传,建立权威、高效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渠道,确保国资委对外新闻宣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性调整等重大政策措施和突出成效。

  (三)查处省属企业违规违纪的重大案件情况。

  (四)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意见、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

  (五)需向社会公布的重大事项和其它事项。

  二、新闻发言人

  (一)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由一名委领导担任,根据授权,新闻发言人代表省国资委发布新闻。

  (二)由委领导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与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新闻媒体保持联系,协调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完成新闻发言人委托的事务。

  (三)新闻发言人按照确定的内容发布新闻,审阅新闻稿件,确定宣传口径,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接受记者采访。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同时可邀请国资委其他领导或有关处室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二)新闻通稿。以国资委名义撰写新闻通稿,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发表。

  (三)委领导或新闻发言人通过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四)委领导或新闻发言人代表省国资委接受记者采访。

  (五)通过“山西国资网”对外发布。

  四、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及审批程序

  (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领导提出发布主题;

  (二)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请主要负责人审定通过;

  (三)上报省委宣传部门批准;

  (四)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布稿的形成及审批程序

  (一)综合性新闻稿,由相关处室起草,报委主要领导审批。

  (二)专题性新闻稿,由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起草,报委分管领导审批,重要、敏感性稿件报委主要领导审批。

  省属企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

  省属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是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重要支撑,是企业做强做大主业,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投资管理也是国资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结合省属企业投资管理的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重点项目的依据

  1、省政府按年度下达的重点工程项目

  2、企业发展规划项目

  3、企业年度投资计划

  从中选择投资额大、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企业长远发展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列入委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1、企业应按委投资管理办法按时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明确重点投资项目,报委规划发展处,与企业沟通后,提出省属企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重点项目分为两个层次跟踪管理和服务,一是在建项目,即已开工项目(包括续建项目)和本年度投资计划期要开工的项目;二是拟建项目,指列入企业发展规划企业已决策上马,但未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尚不具备本年计划期开工的项目,主要是督促企业作好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重大项目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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