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
(豫建建〔2010〕99号)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大。为吸取上海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省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施工监管、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材料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测、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等相关工作,防范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火灾事故,请你们抓紧上报本地区以下情况并认真填写附件表格一并于2010年11月23日前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一、本地区高层建筑数量及总体概况,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消防工作概况及消防措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情况、建筑材料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测情况,施工监管及质量安全监督情况,施工、监理企业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开展的消防工作情况。
  二、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各市建筑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监管、质量安全监督、科技建材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认真摸清本地区高层建筑数量及消防工作概况,必要时可与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
  联系人:吴晓磊,电话:0371-68080835
  附 件:高层建筑统计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 件:
  高层建筑统计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盖章
| 建筑高度 | 30米以下 | 30-50米 | 50-100米 | 100米以上 | 
| 分类 | 竣工使用 | 在建 | 竣工使用 | 在建 | 竣工使用 | 在建 | 竣工使用 | 在建 | 
| 数量(幢) |   |   |   |   |   |   |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