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东阳市500千伏吴宁(东阳)输变电220千伏开关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0〕669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准浙江500千伏吴宁(东阳)输变电220千伏开关站工程的请示》(浙电发展〔2010〕8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金华东北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用电需求、改善金华东北部电网结构和潮流分布,同时减少工程对义乌、东阳北部及浦江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同意建设吴宁(东阳)输变电220千伏开关站。该项目法人为浙江省电力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东阳市。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吴宁(东阳)输变电220千伏开关站6个出线间隔。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静态总投资10531.8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0887.3万元。全部资金由浙江省电力公司自筹。浙江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四、工程设备采购及建筑施工均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主体工程与征地拆迁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项目财务核算依据。
五、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印发浙江吴宁(东阳)50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顾规划〔2009〕668号)、《(省级)500kV金华东阳(吴宁)变电站及500kV丹溪-苍岩双回线双开口环入东阳变高压廊道工程选址意见书》(浙规选字〔2009〕261号)、《关于金华东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请示》(浙土资〔2009〕141号)、《关于浙江吴宁(东阳)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浙环辐〔2009〕73号)、《关于吴宁(东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浙水许〔2009〕150号)、《对500千伏东阳变电所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浙震工函〔2010〕15号)。请项目法人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