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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政文[201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9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政文〔2009〕348号),稳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与中央、省驻新单位的沟通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王治通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建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贵珍 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杨东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翔 市人行副行长
  杨达然 新乡银监分局调研员
  李 猛 市法院副院长
  王生芳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刘好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跃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新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兴舜 市人事局副书记
  于进亮 市建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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