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供应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246号)
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2009年度经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682.2622公顷,省政府已分批次批准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面积292.504公顷,占国务院批准用地面积的42.87%。截至目前,征地率和供地率远未达到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中规定的“城市申报下一年度用地时,征地率应达到60%、供地率应达到40%”的要求,严重影响了我市2010年度城市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为了加快我市2009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征收供应工作,确保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供应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近郊四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务于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2009年度经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工作的50%,9月30日前完成2009年度实施方案供应工作的40%,并积极做好2010年度实施方案涉及土地的前期摸底工作。
二、按照兰政发〔2009〕132号和兰政办发〔2009〕227号文件精神,尽快组织上报2009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力争8月10日前完成用地报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