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4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市政府管理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全面推进行业发展。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供应和对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加强对全市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三)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涉农行业协会;参与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政策的拟订,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四)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五)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各种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