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业交通统计处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统计调查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交通、邮电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七)能源统计处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市、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贵阳市全社会GDP综合能耗统计监测,提供定期发布统计监测数据资料;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九)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及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十)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统计处
组织实施人口抽样、劳动就业、社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调查、工资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助人口普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十一)农村统计处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住户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助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培训农村统计调查人员,负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十二)计算处
拟订并执行全市统计信息化基本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机关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确保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负责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软件管理和技术支持;承担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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