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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等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直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10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8]第9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年检内容为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

  二、联合年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联合年检工作,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高质量完成年检工作。各设区市(区)联合年检部门应加大对联合年检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

  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继续实行网上联合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网址: http://www.lhnj.gov.cn)通过企业代码上网注册并申报年检。

  四、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不良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10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10年底。

  五、各设区市(区)联合年检部门应及时清理和注销、吊销“三无企业”并做出准确统计。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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