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08-2020)的通知
(安政〔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08-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安阳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08-20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建和谐、优美、靓丽的城市空间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展示我市历史文化、人文自然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加大城市经营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为广大市民创造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国务院《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5国务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7《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8《安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第三条 规划范围及期限
本规划范围及期限与《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及期限保持一致。
第四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以构建和谐、秀美、宜居的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为目标,创造高品位的城市景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布局与设置,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展示安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繁荣的商业氛围,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