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承担寄生虫病防治任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四)开展寄生虫病查、治病及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六)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情况(以上报爱卫办数据为准)。
  三、评估方法
  (一)区县级自评。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填写调查表(见附件1,2),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3),将自评报告报市卫生局。
  (二)市级自评与审核。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汇总各区县卫生局上报的自评报告,组织审核大兴区上报的调查表、汇总数据库,并报卫生部疾控局。
  (三)国家级抽查复核。卫生部疾控局将组织国家级评估组,根据各省(区、市)自评报告中的相关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复核。
  四、质量控制
  (一)组织实施与培训。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市《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对参加评估人员逐级进行培训。
  (二)现场抽查复核。大兴区卫生局组织在监测点实地走访20户居民家庭,每户抽查1人,调查居民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健康行为、寄生虫病查治、改厕等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4)。市卫生局组织对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
  五、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0年11-12月,本市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评。2011年1月底前将自评报告和汇总数据库报卫生部疾控局。
  (二)第二阶段。2011年4-5月,迎接卫生部疾控局专家组的抽查复核。
  附件:1.《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
  2.《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
  3.《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4.入户调查问卷
  附件1 :
  《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
  
   省(区、市)
   市(地、州)
  县(市、区)
| 年份 | 总人口 (人) | 人均国内生产 总值(元) | 无害化卫生厕所 普及率(%) | 驱虫数 | 
|  土源性线虫病 (人次数) | 肝吸虫病 (人次数) | 包虫病 | 
| 人次数 | 犬次数 | 
| 2007 |   |   |   |   |   |   |   | 
| 2008 |   |   |   |   |   |   |   | 
| 2009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