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中旬-2011年2月)。各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材料请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并组织做好迎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查的准备工作。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市和部门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
  附件:山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山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李小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淑珍 省商务厅厅长
  韩和平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世卫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成 员:杨 波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程泽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致远 省经信委副主任
  廉兴有 省公安厅副厅长
  因新中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华善 省司法厅副厅长
  石常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贾明进 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任建中 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杨来栓 省商务厅副厅长
  贾新田 省文化厅副厅长
  王 峻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宝文 省国资委副主任
  韩 渡 太原海关副关长
  张有乾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