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家推荐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客观公正、遵纪尽责;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从事隐患评估、事故调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3、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和技术研究水平;
4、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实际能力。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本次专家推荐工作,要充分发动本区、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报名参与选拔和,并认真组织开展对拟推荐人选的相关能力测试和政治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各项条件和要求;
(二)各区(新区)安委办负责为专家库10个专业组分别选拔推荐1名专业人员;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监管行业(领域)为专家库相关专业组选拔推荐5名专业人员;
(三)各单位应于12月24日前将《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附件)原件一式三份送我办,表格电子版可在深圳政府在线市应急办网站(网址:http://www.shenzhen.gov.cn/yjzhzx/)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柯静 电话:82001457 传真:82001461)
附件:
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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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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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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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冠
照片
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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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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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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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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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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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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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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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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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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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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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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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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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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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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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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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含实践、院校、专业单位、部门、具体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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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发明、著作、学术论文(何时、何地出版或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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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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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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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可不填写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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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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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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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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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核评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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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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