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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专家推荐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客观公正、遵纪尽责;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从事隐患评估、事故调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3、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和技术研究水平;

  4、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实际能力。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本次专家推荐工作,要充分发动本区、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报名参与选拔和,并认真组织开展对拟推荐人选的相关能力测试和政治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各项条件和要求;

  (二)各区(新区)安委办负责为专家库10个专业组分别选拔推荐1名专业人员;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监管行业(领域)为专家库相关专业组选拔推荐5名专业人员;

  (三)各单位应于12月24日前将《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附件)原件一式三份送我办,表格电子版可在深圳政府在线市应急办网站(网址:http://www.shenzhen.gov.cn/yjzhzx/)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柯静 电话:82001457 传真:82001461)

  附件:
  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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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 务

 

职 称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

 

业务专长

 

申请组别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含实践、院校、专业单位、部门、具体工作等)

 

      

有何发明、著作、学术论文(何时、何地出版或发表)

 

  

受过何种

奖励

  

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主要业绩

 

      

所在单位

意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可不填写此项)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核评聘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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