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我区2010年小麦种子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
(宁价商发[2010]30号)
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农牧(业)局、种子管理站、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规范粮食种子收购价格,保护种子生产者利益,经研究,现将我区2010年小麦种子收购指导价格通知如下:
一、未精选的小麦种子最低收购价格每公斤2.26元,精选后的小麦种子最低收购价格每公斤2.50元,各种子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向上浮动收购价格,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原种种子价格继续由种子生产者和经营者双方协商确定。
二、各种子经营单位在收购时必须保证种子质量,收购符合国家种子质量标准的小麦种子,以确保来年的小麦质量和收成。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保护种子生产者利益,加强对小麦种子收购价格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种子经营单位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