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属地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税收实行属地化收取。
二、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
(一)公安、物价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受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及时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业主创造舒适、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严格住宅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容积率要严格执行《黑龙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标准。新建项目没有按规划设计施工的,不予验收。未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擅自入住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现已竣工入住的住宅楼房,需要继续完善绿化、硬化和其他配套设施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完善落实。
(三)外地企业在我市从事房地产开发遗留的问题,由引资方负责处理。挂靠开发遗留的问题,由出具报建手续方负责处理。
三、创新思路,推行以专业化为主的多样物业管理模式
(一)大力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培育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管理科学、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完善物业项目前期接管程序,规范物业前期接管行为。进一步推广物业星级服务,扩大物业星级服务覆盖面。加强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问题,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引导底限管理、自治管理和单位自管向专业化管理过渡。已实施底限管理、自治管理和单位自管的住宅楼房,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小区,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尽快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使底限管理、自治管理和单位自管逐步过渡为专业化物业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三)不具备专业物业管理基础条件的住宅楼房,以安置公益岗位人员为主,配备保洁人员,要严格按照《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解决住宅楼房无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标准,实行以保洁为主的底限管理或自治管理。鹤矿集团在确保每年大、中修投资不低于目前规模、保证房屋完好率的情况下,配备足够的管理力量,增加保洁人员,改善企业职工的生活环境。
四、规范程序,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时,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秩序、依法有序、平稳过渡的原则,指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按照程序进行。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的,由解约方在解除合同前60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将解约原因、解约时间等书面报告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15天。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业主委员会在合同解除前,依法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区级政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按照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图纸、档案资料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要先交接后退出。五、协同配合,实行便民“一条龙”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