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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9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10 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1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8日)

  为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今年我区8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同时也为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现明年一季度项目建设“开门红”,保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按照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滚动管理机制的要求,现将广西汽车城建设项目等39个项目增补列入201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

  一、增补列入201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39项,总投资73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其中,增补新开工重大项目6项,总投资1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增补前期工作重大项目33项,总投资614亿元。

  二、前期工作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同属自治区重大项目,项目组织推进工作要求及项目各项审批、土地指标安排等激励政策均一致。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各项开工条件,确保增补的新开工重大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力争增补的前期工作重大项目年内实现开工。

  三、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项目跟踪落实工作,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定期向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2010年第二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略)

  2.2010年第二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前期工作)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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