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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附表:
  技术标评审体系表

评审

要素

要素

权重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指标权重

药品质量

80分

质量类型

40分

专利原研类药品40-38分

单独定价类药品36-35分

其他GMP类药品33--30分

企业生产规模

销售金额

13分

行业排名

12分

质量可靠性

10分(10、8、6、5、4、2、0)

剂型特点

1.5分(1.5、0)

储备条件

1.5分(1.5、0)

原料来源及保障(化学药)

1分(1、0)

药品有效期

1分(1、0)

市场信誉

20分

不良记录

8分(8、6、4、2、0)

临床疗效

专家(医)

4分(4、3、2、1、0)

品牌知名度

专家(医、药)

4分(4、3、2、1、0)

药品包装质量和方便实用

专家(药)

2分(2、1、0)

保障供应及伴随服务情况

专家(药)

2分(2、1、0)

说明:1、标有※符号的是客观指标计88分,由计算机评标系统自动赋分;其他为主观指标,计12分,其中临床专家评价和药学专家评价各8分。2、销售金额和行业排名的评分方法,详见技术标评审体系文字表述3、普通大输液评价时,剂型特点、储备条件、原料来源及保障(化学药)三项指标改为不同包装材料的普通大输液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得1分,以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证明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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