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金泰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金泰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995号)


承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批营子矿区金泰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承发改投资〔2010〕531号)收悉。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公司河北分公司根据《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金泰小区廉租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的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名称: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金泰小区廉租住房项目。项目单位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房产管理局;建设地点位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马圈子镇金扇子村、112国道南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8.83亩,建设廉租住房400套,总建筑面积20078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19372平方米、配套公共建筑面积706平方米,住房最大套型建筑面积49.98平方米,平均套型建筑面积48.43平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