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含环保)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10〕176号)
绍兴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绍诸高速公路项目交安和环保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绍市交〔2010〕85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64号)确定的标准、规模和投资,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含环保)工程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含环保)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10年7月16日和8月2日,绍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专家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含环保)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之后,设计单位参照施工图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会议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
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
三、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