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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十二五”全省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十二五”全省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根据7月28日民政部召开的部署建立“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建立全省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和备选库

  民政规划项目储备是根据国家和省批准的规划及事业发展方向,提前筹划项目的一种管理方式,是全省民政事业规划的有序延续和动态发展,是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

  全省民政项目储备库是各级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全面衔接,是规范民政投资管理行为,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民政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的基础。纳入备选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必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投资到位即可开工建设,作为当年安排投资的项目选择。纳入储备库的建设项目是全省民政区域基础设施结构布局的全部组成,按合理的建设时序安排,不断深化前期工作,入库时不必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建立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和备选库,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不断完善民政事业结构布局,深入优化民政项目功能,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体现规模效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一)建库项目

  各级民政部门要分别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综合减灾规划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规划(该规划涉及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优抚安置服务体系、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婚姻服务体系)四个部分项目储备库,共同构成“十二五”安徽省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个部分内容,凡是属于为这三项内容服务的建设项目,均可纳入项目储备库。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涵盖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两个层面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均可纳入项目储备库。

  综合减灾规划项目储备重点是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和重点救灾装备项目。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优抚安置服务体系、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婚姻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规划确定的内容选择性建立。

  (二)入库条件

  1、项目符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符合国家批准的民政专项建设规划的具体部署,符合政府投资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符合政府投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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