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符合区域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结构布局的要求,需求分析全面、到位,功能目标科学、合理,建设规模满足基本需求,工程造价控制严格。
3、入库项目要明确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类别、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当前进展、建设必要性、需求分析、预期效益等内容。
4、项目储备库要实行电子地图化管理,入库项目要在省或县域电子地图中标明相应位置,电子版中要可体现项目简要介绍。
(三)申报投资标准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项目,要以每个床位平均35~5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500元的标准测算总投资,并按“中央补助东部地区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中部地区不超过70%、西部地区不超过80%”的标准申报中央投资。
社区服务体系项目,要按“西部地区每个项目约50~120万元、中部地区50~100万元、东部地区50~80万元”的标准申报中央投资。
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测算申报,不得随意更改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如有特殊情况的,要做详细说明。
二、关于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机制
各地要将开展项目储备及实施规划项目作为民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扎实抓好。成立由分管规划财务工作领导负责的、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组织,做好规划项目储备及编报实施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监督、总结经验等工作。
在规划项目储备和编报工作中,各地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做好统一与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规划项目储备与编报由各级发展改革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分级管理,以地方为主。地方主要负责组织工作实施,落实配套资金,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等工作,从基本建设程序的角度,重点把好项目审核关。民政部门负责项目立项申请,特别是项目基础方案、功能设计等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法人责任。
民政规划项目储备及编报工作在民政系统内部涉及规划财务、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救灾救济、社会事务等职能部门,规划财务部门负责综合服务、监督管理,各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的提出和督导。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发挥整体效益,切实按要求及时上报储备项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关于项目库报送时间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