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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0]9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妇联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印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妇字[2010]16号)及广东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扶持我市妇女学好文化技术,带动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把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在今后5年内,我市各有关部门共同整合技术、信息、培训、咨询、资金等资源,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村妇女劳动技能培训,重点扶持一批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及“妇”字号龙头企业的发展,培养一批农业生产妇女骨干和致富带头人,创建一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辐射和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提供学习培训服务支持,力促妇女素质技能提升和就业转移。

  1.组建一支妇女学校教师队伍。整合部门技术资源,组建一支农村妇女学校教师队伍,通过科技下乡、科技直通车活动,定期到基层开展培训,各市、区财政要予以资金支持。

  2.开展农村妇女劳动技能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妇女培训列入农村培训工程指标体系,并加强与妇联的合作,每年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形式的劳动技能培训。各市、区每年组织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应不低于当地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的40%,5年内要帮助80%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以上的实用技术。

  (二)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支持,解决妇女创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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