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年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形式的培训;
3.每年组织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不低于当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40%;
4.5年内帮助80%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以上实用技术。 |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3、4)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1、2、4)、市妇联(2、3、4) | 2014年7月 |
二、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支持,解决妇女创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 (一)加大妇女小额贷款宣传力度 | 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发动和引导妇女参与小额贷款工作。 | 市妇联 | 2010年12月 |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2.定期召开碰头会,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妇女小额贷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管理工作;
4.做好妇女小额贷款审核管理工作和提供贷前创业基础培训服务;
5.协调指导好经办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
6.做好妇女贷款登记工作,全程指导妇女完成贷款申请,跟踪项目实施。 |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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