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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每年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形式的培训;
  3.每年组织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不低于当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40%;
  4.5年内帮助80%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以上实用技术。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3、4)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1、2、4)、市妇联(2、3、4)
2014年7月
二、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支持,解决妇女创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一)加大妇女小额贷款宣传力度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发动和引导妇女参与小额贷款工作。市妇联2010年12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2.定期召开碰头会,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妇女小额贷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管理工作;
  4.做好妇女小额贷款审核管理工作和提供贷前创业基础培训服务;
  5.协调指导好经办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
  6.做好妇女贷款登记工作,全程指导妇女完成贷款申请,跟踪项目实施。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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