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立“两癌”普查普治专项经费;
3.推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纳入新农合。
|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1、2、3)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2)、市妇联(1、3) | 2010年12月 |
五、提供妇女扶贫助困服务支持,改善提高妇女生产生活条件 | (一)加大对“单亲特困母亲的援助力度” | 1.积极做好单亲特困母亲的调查摸底,建立数据库;
2.把单亲特困母亲的子女读书、疾病救治等援助项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3.继续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援建工作。
|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1、2)
配合单位:市扶贫办(3)、市妇联(1、2、3)
| 2010年12月 |
(二)帮助妇女通过生产自救脱贫致富 | 1.对单亲特困母亲就业给予政策倾斜,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开辟贷款绿色通道,鼓励她们通过申请小额贷款进行创业;
2.免费为农村单亲特困母亲提供种子、技术、信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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