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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皖北支农、支教、支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协助推进农村医疗改革。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农村医疗改革建议意见,帮助基层医疗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业务规范。

  协助推动区县、乡村医疗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区县、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帮扶开展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二、“三支”人员的管理

  “三支”人员服务期间,人事、工资等关系不转,享受派出单位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三支”人员服务期间,由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共同管理,以受援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应主动加强与受援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三支”人员的表现情况,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三支”人员在基层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一年。服务满半年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结束服务,可由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协商后实行定岗轮换。

  建立“三支”人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受援单位与“三支”人员应签订服务期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服务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三支”人员工作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末,“三支”人员应向受援单位提交书面季度工作报告,受援单位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服务期满后存入“三支”人员个人档案。

  “三支”人员服务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原则上不得离开受援单位。

  “三支”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集体和其他组织及当地群众造成损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处理。

  三、“三支”人员的考核

  “三支”人员服务期满,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核,受援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严格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优秀比例不超过当地应考核“三支”人员总数的30%。“三支”人员考核等次视同派出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一)考核程序。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成立考核组,制定考核方案;“三支”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并填写《安徽省皖北支农支教支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述职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是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受援单位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考核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至7个工作日;报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转“三支”人员派出单位兑现考核结果。“三支”人员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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