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路运输管理科。
负责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拟订道路运输政策法规的实施办法;负责协助编制道路运输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计划;负责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站(场)、营业性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运力规划投放、负责出租车、城区公共汽车、旅游客车运输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道路重点物资、军事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监督全市道路运输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对市道路运输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四)科技教育科。
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的申报、监督管理及科研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监督包括交通运输环保、节能减排、技术专利、质量工作在内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无线电管理;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种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和互联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安全法制监督科。
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与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调、组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法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相关法制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负责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等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上报等工作。
(六)人事科(与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合署)。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劳资、福利、机构编制等工作;按权限管理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局及下属单位人才管理和引进工作;办理出国、出境人员报批;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检查、督促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负责制订行业财务、审计规章制度和交通运输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核、监督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协调或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运输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办理行业有关票据的领发和检查;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局机关经费的日常开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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