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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统战、工会、共青团、女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协助考察下属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领导班子。

  (九)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全市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县(市、区)的交通执法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督查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稽查站、水上交通检查站、治超检测站管理并指导开展执法;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的考核发证,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和着装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内设4个科室、5个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

  1、综合室。

  负责处理执法局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接待、信访、保密、档案、统计、劳资、党务、宣传、纪检监察、财务等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后勤管理工作。

  2、法制室。

  负责草拟、组织、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制度;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执法文书的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处罚听证的组织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理;负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负责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

  3、执法室。

  负责拟订执法局年度执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审核各大队执法工作计划;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部署组织全市统一或专项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各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群众对交通运输经营者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4、违章处理室。

  负责违章案件处理工作,建立和保管声音案件卷宗档案;负责违章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5、第一大队。

  指导全市国省道路政执法,负责城区国省道路政执法工作。

  6、第二大队。

  负责全市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运运政执法工作,直接负责城区港航执法工作,以及广东省肇庆水上交通检查站的执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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