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统战、工会、共青团、女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协助考察下属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领导班子。
(九)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全市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县(市、区)的交通执法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督查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稽查站、水上交通检查站、治超检测站管理并指导开展执法;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的考核发证,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和着装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内设4个科室、5个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
1、综合室。
负责处理执法局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接待、信访、保密、档案、统计、劳资、党务、宣传、纪检监察、财务等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后勤管理工作。
2、法制室。
负责草拟、组织、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制度;负责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执法文书的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处罚听证的组织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理;负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负责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
3、执法室。
负责拟订执法局年度执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审核各大队执法工作计划;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部署组织全市统一或专项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各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群众对交通运输经营者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4、违章处理室。
负责违章案件处理工作,建立和保管声音案件卷宗档案;负责违章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5、第一大队。
指导全市国省道路政执法,负责城区国省道路政执法工作。
6、第二大队。
负责全市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运运政执法工作,直接负责城区港航执法工作,以及广东省肇庆水上交通检查站的执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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