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会务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等行政事务;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罚没款项、物品和相关票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合作以及外事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务、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法规科技培训科。

  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人才培训合作;负责安全生产装备、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