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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填报说明:1、景区外酒店、普通旅馆、家庭旅馆以2家平均价格为上报价格。
  2、本表为半月报,每月1、15日采价上报。
  3、7个节假日期间每日上报。

  附表四:
  景区、景点主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表

  单位:元

主要商品、服务

项目名称

标准、等级

价格

备 注

一、商品类别

 

填报说明:

1.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需在景区内选择2家有代表性的商店(超市),对其所销售的3-5种景区内主要的商品价格进行采报价,如:矿泉水、方便面等。

2. 本表为半月报,每月1、15日采价并上报。

3、7个节假日期间每日上报。

 

……

……

……

二、服务项目

 

填报说明:

1.各地要在景区内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服务部门,对其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价格监测,如数码快照价格、缆车索道价格、景区停车收费价格等。

2. 本表为半月报,每月1、15日采价并上报。

3、7个节假日期间每日上报。

 

……

……

……

……



  附表五:
  景区、景点餐饮价格监测表

  单位:元

名 称

规格、等级

宾馆酒店价格

普通饭店、

餐馆价格

备 注

一、主食类

 

 

 

 

 

 

 

 

 

 

 

 

 

 

 

 

 

 

 

 

 

 

 

 

 

……

 

 

 

二、酒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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