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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143号 2010年8月3日)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精神,现提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0〕23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3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工作目标: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589万人,参保率均提高到并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由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

  (2)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问题。努力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问题,对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由市州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可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待企业经营情况好转后,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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