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9年底,市区常住人口36万人,市区住房总建筑面积1054万平方米,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9.28平方米。到2009年底,市区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17套,直接解决了近6200个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目前,市区人均收入低于600元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1137户。市区直管公房建筑面积3414平方米,其中出租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第八条 近年住房供应和销售情况
近年来,市区房地产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其中2009年市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3.49亿元,同比增长6.1%;商品房施工面积126.1万平方米,增长17.7%;商品房新开工面积68.86万平方米,增长41.5%;商品房竣工面积49.7万平方米,增长55%。商品房供给结构不断调整优化。
2009年河源市区商品房预(销)售6760套,预(销)售面积8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9.29亿元,分别增长28%、26%、24%。商品住房空置率处于比较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九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预测
依据《河源市“十一五”城市发展规划》,到2012年,预计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3.5%,市区常住人口达到40万。按照规划指标要求,2012年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预测2010年-2012年期间市区住房建筑面积总需求为228.8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需求为222.2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筑面积需求为6.59万平方米。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十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对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的要求,按照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区位,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第十二条 总量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23783套,总建筑面积约228.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