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使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数据信息的通知
(赣司矫正字[2010]21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已经顺利开展,为了全面掌握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同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根据司法部要求,经省厅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份开始,全省使用司法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管理平台”)报送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数据信息。“信息管理平台”是司法部研制开发的信息报送软件,主要是填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和《社区矫正工作统计表》两张表格。现将使用事项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管理平台”的登陆方式
(一)从10月8日起,各设区市、县(市、区)司法局自行登录“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tongji.rmtj.org.cn,输入附件1中对应的用户账号和全省统一密码a6227507,用户密码可自行更改。
(二)各单位登陆后,应按照司法部的要求认真填写用户信息栏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地址、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方便联系和接收邮件。
二、数据信息的上传方式
(一)“信息管理平台”中的数据必须由乡镇(街道)一级录入,方可生成原始数据。鉴于目前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司法所不具备应用“信息管理平台”的条件,经省厅研究并请示司法部后决定,暂由县(市、区)司法局代为保管和使用下级乡镇(街道)的用户账号和密码。
(二)省厅为每个县(市、区)司法局指定设置了一个乡镇(街道)用户账号,县(市、区)司法局将所辖乡镇(街道)每月报送的纸质报表进行汇总,同时使用指定的乡镇(街道)用户账号、密码登陆,代为网上填写、上传,原始数据生成后方可逐级上传、逐级审核。
三、数据信息上报的时间要求
(一)从10月份开始,各县(市、区)司法局必须使用“信息管理平台”报送《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和《社区矫正工作统计表》。
(二)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将纸质统计表报至县(市、区)司法局,由县(市、区)司法局代为汇总、录入和上传。设区市司法局对接收到的县(市、区)数据进行审核、上传,省厅对各设区市的报表进行审核、上传。审核中对报表有疑问的,应立即退回下级用户,并通知修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