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主要进行门诊统筹的基本理论、门诊统筹的具体实践、家庭账户模式向门诊统筹模式的过渡、门诊统筹方案的设计与测算、一般门诊与特殊门诊补偿方案的衔接、监督与监管等,同时要开展案例教学,讨论、互动、点评。受培训人员为旗县级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苏木乡镇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有关人员。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统筹试点中的相应工作内容,包括当地门诊统筹的方案和要求,医疗机构在开展门诊统筹后的相应改革(含管理制度、费用结算、考核制度、分配激励机制等)。培训人员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管领导和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
2.新农合信息化建设项目。
由自治区卫生负责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新农合信息系统。一是积极推行盟市级统筹,结合各地盟市级平台的建设情况,参考2010年信息化建设投资的安排情况,对实行盟市统筹的旗县新农合系统软件升级给与补助,补助标准每盟市不低于30万元。二是自治区统一开发门诊统筹软件。在现有自治区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新农合门诊统筹核算模块,一步到位,安装到基层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经办机构。三是依托覆盖全区的新农合信息网络,开发与新农合管理系统相融合的农牧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评估。组织开展全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门诊统筹改革管理人员培训。
各地按照卫生厅已经下发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盟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管理经办人员培训、门诊统筹管理经办人员培训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各地要做好有关师资、培训机构和受训人员的选择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好培训质量关,讲求培训的实际效果,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
2.资金安排
(1)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培训
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每旗县管理经办人员(包括卫生局、财政局、合管办等)7人,每苏木乡镇管理经办人员2人,培训5天。每人每天120元。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每旗县定点医疗机构按3个计,每机构4人;每苏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机构3人。培训4天,每人每天80元。
(2)新农合门诊统筹改革培训